上次說到很常見的錯誤(而又奇怪)的護膚概念,其實還有不少呢:
拖長做
有很多皮膚治療是需要多次治療效果才會明顯, 例如激光去斑。而每一次治療之間的間隔是有最佳建議時間的, 通常治療期間要密集一點, 皮膚問題改善後就隔疏一點做保養。
像Elaine, 她將應該12星期就完成的6次去斑治療,拖到半年才完成,而治療效果當然不如預期。
問她原因, 不是因為忙,而是因為「不想這麼快用完療程」。
我最初聽到這個「原因」時,真的不明所以。
就說, 一個抗生素的療程,是要每日三次,連吃五天。您每日一次,隔天吃,吃30天才完成。您以為您的病會好嗎?
再者,依時完成療程後,早一點享受皮膚改善的美好,不是更化算嗎?
另一位不算很熟的朋友來找我做HIFU. 我跟她說明HIFU是一次性的治療,平均6-12個月之後才需要考慮要不要重做。她當時點頭大稱省時, 說正合她忙碌的生活。
中心的同事跟她也說明價錢後。她問了好幾次是否一次的價錢. 她說:我去***美容中心她們一療程是做10次的!她們說一個療程是10次, 每個月做一次,也跟你們差不多價錢, 比你們的化算多了.
我不知道她以甚麼準則來斷定 “化算”, 但如果只以次數來斷定價值真有點武斷. 如果一次就可以做到變美的效果, 為甚麼要花10次的時間呢? (時間就是金錢啊!)
Dr. Bear又要碎碎念: 按時完成治療, 最快地美麗起來, 才是最化算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