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星期我和Kary, Jenny約了在Joёl Robuchon Le Salon de The 下午茶。我點了久違的almond croissant, 喝著 Orange Pekoe 茶, 享受生活中的小確幸 。
Jenny一坐下就向我投訴說: 「唉, Dr.Bear, 我上星期去BBQ曬黑了, 又要去您處做美白了。 」
「為甚麼會曬黑的? 你上次和我一起去買的防曬霜呢? 沒塗嗎?」Kary問.
「我也不知道, 我明明是有塗的。」Jenny無奈的說。
「哪你有補塗嗎?」我問。
「我那天只是玩了2個多小時而已, 那麼短時間,應該不用補吧!」Jenny道。「還有,那天又是陰天,沒有那麼多紫外線吧?」 Jenny補充道。
「但你事實就是曬傷了啊! 那就證明是有問題了! 」 我的眼都要反到上天花板了, 又是時候好好跟密友們惡補防曬知識了。
「究竟為什麼我明明有塗防曬品還是會曬黑呢?」Jenny問。
「最大可能就是你防曬品的份量用得不夠啊! 防曬產品需要一定的厚度才能發揮效用。 製造商是以2mg/cm2的用量來定義防曬系數的。SPF 30 的產品,你要用2mg/cm2的份量才可達到SPF 30的防護作用。如果你只用一半分量,對不起,SPF只能發揮到10分之一,只剩SPF 3或以下 (不是剩SPF15啊)。以面部為例,每次約2毫升用量才可達到理想防曬效果。對於那些容易造成曬傷的部位,比如鼻尖、臉頰、肩膀和手臂等地方,可以適當地局部增加用量。」
「不是說防曬的時間長度就是防曬產品的防曬係數乘以15~20分鐘,因為正常肌膚在陽光下照射約15~20分鐘就會曬紅。我塗了SPF 50,照道理50 X 15分鐘=750分鐘,即是十多個小時都不會曬傷才對呀!」 Jenny再問。
首先要了解防曬係數的意義:
SPF = 塗抹防曬品後皮膚最低致紅劑量 ÷ 無塗抹防曬品時皮膚最低致紅劑量*
*皮膚最低致紅劑量 = MED (Minimal Erythema Dose) =皮膚在接受紫外線照射後,開始產生微紅時的最低劑量,單位為 J/cm2。
所以SPF是產品防止皮膚被紫外線曬紅的能力指標。但是,這指數是否可以換算成防護時間呢?其中有很多的變數,包括膚色深淺、紫外線強度、防曬品的用量、有否流失及防曬成分是否穩定等等。舉例來說像Jenny 那樣有著白皙皮膚的人,在正午大太陽直射下5分鐘皮膚就變紅了,那麼SPF 50 就只能保護她50 X 5 =250分鐘不被曬紅;比「預計」的750分鐘就差很多了! 像我的小麥色皮膚,在黃昏的夕陽下可能要曬20分鐘才會變紅,那麼對我來說SPF 50就可以保護我20x50=1000分鐘了。所以:
防護時間跟SPF是沒有統一的公式可以換算的.
「 我去BBQ 的那天是陰天,沒有那麼多紫外線吧? 為什麼也會曬黑呢? 」 Jenny補充道。
「其實雲層是由水珠及空氣中的懸浮物形成,對阻隔紫外線的幫助不大。記著,紫外線是無處不在的。即使在是陰天、室內和樹蔭底下,紫外線仍可以從沙、陸地、窗戶玻璃或四周物體進行折射,侵害肌膚。所以陰天也要防曬。」我道。
(to be continued...)